
联系方式:0431-84532421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2.承担管委会下达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内外资经济指标。
3.负责本部门招商项目的合同起草。
4.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及续建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的协调解决。
5.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为本局引进项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6.配合领导小组协调建设单位积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33751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2.承担管委会下达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内外资经济指标。
3.负责本部门招商项目的合同起草。
4.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及续建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的协调解决。
5.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为本局引进项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6.配合领导小组协调建设单位积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32420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2.承担管委会下达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内外资经济指标。
3.负责本部门招商项目的合同起草。
4.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及续建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的协调解决。
5.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为本局引进项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6.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5828798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 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2. 承担管委会下达的进区企业税收指标;
3. 承担管委会下达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内外资指标;
4. 负责内外资项目及进区企业的项目立项审核、合同签订工作;
5.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及续建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的协调解决;
6. 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为本局引进项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联系方式:0431-80767916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2.承担管委会下达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内外资经济指标。
3.负责本部门招商项目的合同起草。
4.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及续建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的协调解决。
5.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为本局引进项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6.配合领导小组协调建设单位积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0767903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旅游发展为主的综合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32444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依法对区内对外贸易经营者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加快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信方面战略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全区工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全区商业网点布局进行总体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
5.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6.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重点做好外资企业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负责商务商贸产业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承担全区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行行业服务规范,保护公平竞争,规范经营行为;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服务外包行业的相关政策,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行业的相关政策,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10.负责商圈、特色商街的建设、宣传、推介工作。
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外事、侨务及涉外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建议;统筹办理区领导参加涉外公务活动事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事项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等事项的部门审核工作。
12.贯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化发展等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13.负责全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促进全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民爆行业监管,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对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对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进行监督管理。
16.配合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建设单位积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1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63077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方面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宣传全区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3.负责联系驻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组织开展区院合作、区校合作、院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做好高校服务工作。
4.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项目初审、推荐申报等工作。负责各类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作。
5.负责全区国际科技合作管理,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对外新技术、新产品及交流的组织工作。
6.负责全区科技招商工作,负责对国内先进技术、先进产品以及重点科技企业引进工作;负责科教研发产业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7.组织区内各单位针对科技上级部门,包装申报相关项目,积极争取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扶持资金。负责组织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8.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相关工作。
9.负责代管委会对长春净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10.统筹净月科学城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推动科学城专业化园区和孵化器、加速器等产业载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落实科学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科学城招商引资及项目落位等工作。
1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27978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3.承担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组织协调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4.制定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制定本区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的收费工作。
6.负责全区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教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聘用有关工作。
7.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8.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培训、学习等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10.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国有资产及教育教学装备的管理。
12.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及群团工作。
13.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做好欠薪监管工作。督促落实主管项目资金,督促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配合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维权政策,保障农民工及时获得应有的工资。
1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30338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中、长期卫生、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工作。
4.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5.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生殖保健服务和网络建设的规划与规范。
6.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7.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对全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8.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9.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贯彻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开展饮用水污染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11.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3.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15.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5821136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负责净月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利等相关领域工作开展。
联系方式:0431-84516885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旅游业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市旅游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和重大推广活动的组织。
3.组织举办瓦萨系列国际赛事,指导全区各景区(点)开展旅游活动。
4.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项目等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建设。
5.贯彻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指导推进旅游景区(点)A级与酒店星级的评定。
6.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区内旅游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7.开展旅游安全、文化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全区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文化、体育发展战略,促进文化、体育交流与产业发展。
9.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各行业、社团等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竞赛,指导基层文化、体育中心开展工作。
10.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推进文化体育场馆的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11.负责文化行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及各项发展资金的申报。
12.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文物等保护管理工作。
13.负责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工作。
1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0767970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与国家和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做好地方金融企业监管工作;牵头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金融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方式:0431-80767950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及软环境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软环境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镇街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3.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软环境建设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净月”“智慧净月”建设。
5.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8.负责全区信息管理。负责区域网建设。负责全区信息管理。
9.负责全区政务办公系统、会议系统、网络监控系统、电话系统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0.负责区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规制运行全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
12.负责代管委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1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11125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4.协助招商部门,切实发挥招商引资作用。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
8.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9.联系商会、协会,重点做好非公企业引进、服务工作。
10.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7695885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272号
部门职责
1.受管委会委托,对汽车文化园所辖区域内的资源、经济、环保、行政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2860547
地址: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
部门职责
1.代表开发区对伪满皇宫博物院所辖区域内的资源、经济、行政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负责举办东北沦陷史和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实等展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等。
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1985100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4775号
部门职责
1.负责农业博览园的办展办会、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及农业博览会规划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代管委会对长春现代农业示范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13530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5840号
联系方式:0431-80766801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部门职责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3日,是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发起设立,借鉴国内大型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搭建的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自身造血机能、可持续投融资的大型国有独资集团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6.65亿元,资产总规模超过200亿元,下辖10个部门、10家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
净月投资控股集团肩负着化解政府债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大使命。自成立以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逐步建立并完善各项职能,确立“城市开发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引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载体、金融资本运作的平台,打造国际化的现代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从运行支撑体系、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模式、债务承接和消化体系以及主营业务盈利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前期的资源资产整合,经过不断积淀发展,净月投资控股集团资产规模和经营能力已成为全区第一、全市开发区前列的大型集团化公司。
随着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重要战略部署出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在全面建设“长春国际影都”发展板块,净月高新区已经进入全面转型升级发展的全新时代。作为“长春国际影都”板块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正在构建“城市建设平台”和“实业发展平台”的“双平台”化发展格局。
净月投资控股集团将以全面战略转型与深化改革为新起点,通过产业结构、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优化,围绕净月高新区影视文创、生命健康、数字经济、全域旅游、发展配套等主导产业,全面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金融资本运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开发、产业综合服务等五大主营业务发展,使集团公司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条件,成为助力净月高新区构建产城融合新格局的中流砥柱。
联系方式:0431-84335899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栋10口
部门职责
1.入区引导
以我区财政资金参股为主导背景,吸引有关金融、社会资本及投资机构共同注资成立。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新兴科技、金融衍生行业等创新企业,并引导入驻我区,培植壮大我区高税源项目经济体。
2.投融资平台
搭建省内有影响力的投融资平台,与省内投资基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互动,联系光机所、应化所、高校等共同建立产业项目库,鼓励投资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收购、兼并、重组企业或直接上市,扩大资本规模。
3.政策服务
利用国资政策优势,为我区招商企业提供政策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对拟入区企业开展尽职调查。
联系方式:0431-84532431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33755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调度、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对需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负责对申请材料初审、向上级部门转报等工作等。
联系方式:0431-84532433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
联系方式:0431-89280811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净月调查局是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派出驻区机构,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在本行政区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完成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调查对象的业务工作。
3.完成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431-84532437、89287809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5.承担全区推进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6.负责其他林业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政府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新建和维护等专项资金;
8.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和管理;
9.负责区内绿地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
10.负责公园综合管理;
11.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的裸露土地管理,控制公共绿地扬尘污染。
联系方式:0431-84569888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负责依法收回国有土地、收购、优先购买土地,适当储备新增建设用地及其依法取得的土地,并对产权清晰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管理。
3.对储备的土地进行管护及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为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
4.根据土地市场的供需状况,适时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做好土地挂牌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5.负责开展土地整理项目,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6.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合理运用土地储备资金,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做好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核算。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10217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新建回迁小区规划、选址、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区回迁房屋安置工作;
3、负责全区产权管理及灭籍工作;
4、负责建成的回迁小区房屋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
5、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
7、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431-81932163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土地依法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调度、协调、指导和管理;
3.对全区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审核;
4.负责牵头研究制定 “卫片”认定相关政策;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地上物“卫片”联合认定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唯一住房的联合认定工作;
5.负责协助征地、拆迁等业务部门完善法律程序和法律文书,做好证据保全;负责协调律师顾问团、公证、法院等单位对征地、拆迁等业务中发生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诉讼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7.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0767950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及软环境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软环境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镇街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3.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软环境建设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净月”“智慧净月”建设。
5.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8.负责全区信息管理。负责区域网建设。负责全区信息管理。
9.负责全区政务办公系统、会议系统、网络监控系统、电话系统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0.负责区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规制运行全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
12.负责代管委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1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方式:0431-84532431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32432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部门职责
净月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监督指导、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及生态环境准入。